食品进口流程:
1、 审核食品中文标签 2. 备货 3. 准备单证 4. 发货到港 5. 换单 (我个工作日)6. 贴标签 (商检局代贴,7.转保税区贴) 报检 (商检部门操作)(1-2工作日)8 报关 (审价、查货)(海关部门操作)(1-2工作日)9 交税 10. 货物放行 (与纳税当天)
食品进口报关资料:
1.原产地证书
二、生产国家卫生证书
3.制造商成分列表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批准销售的证明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需要检疫厂家G方检疫证书
8:装箱单,F票,贸易合同
备注
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准备相关材料
包括货物质量证书、原产地证书、安全卫生证书、熏蒸剂、添加剂使用证书等文件。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将这些文件与其他货运文件和商业文件一起提供给检验检疫机关。进口预包装食品时,应提前打印中文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之规定。
进口食品到港后的申报
进口食品进入港口后,进口商或者人应当向港口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有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管人员将出具《卫生检查放行通知书》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在港口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仓库。监督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监督,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根据中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监督员参照出口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运输、储存状况和现场监督,确定检验项目,并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在此期间,货物应密封,不得使用或销售。如果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颁发卫生证书,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检验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退货、改用或者重新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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