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月1日电 据网站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物资出口的公告。公告称,自4月1日起,出口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
公告指出,当前,全球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物资出口是深化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的重要举措。在防控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物资出口质量措施将视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公告称,有关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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